我司5個(gè)項目被授予福州市“2012年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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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6-28
我司承建的“皇庭美域主體工程B標段”、“皇庭美域主體工程A標段(1-6#樓、幼兒園、地下室)”、“皇庭丹郡拿去上部工程(1-6#樓)”、“刑警與‘110’報警技術(shù)設施配套用房”、“龍匯碧水龍庭”五個(gè)項目被授予福州市“2012年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”。根據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暫行管理規定》(榕建安[2011]23號)、《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選辦法》(榕建安[2011]24號)、《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(guān)于省級示范工地創(chuàng )建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》(閩建建[2012]12號)等有關(guān)規定,由福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(huì )組織專(zhuān)家對施工現場(chǎng)進(jìn)行考核和評審委員會(huì )審定,我司承建的“皇庭美域主體工程B標段”、“皇庭美域主體工程A標段(1-6#樓、幼兒園、地下室)”、“皇庭丹郡拿去上部工程(1-6#樓)”、“刑警與‘110’報警技術(shù)設施配套用房”、“龍匯碧水龍庭”五個(gè)項目被授予福州市“2012年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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